6月20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下達本市2025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和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的通知》。
《通知》提到,按照《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3〕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燃料電池示范應用第三年度市級獎勵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9074.13萬元。
以下為原文
關于下達本市2025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和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的通知
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商市場〔2025〕171號、178號、187號,滬經信車〔2025〕381號,滬環函〔2025〕70號、72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9項,安排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36363.2612萬元、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91.46萬元、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23777.2625萬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按照《市商務委等七部門關于印發<上海市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滬商規〔2024〕13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4年4人次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2萬元、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6.8萬元,合計8萬元。
2.按照《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燃油車)》(滬商規〔2024〕14號)和《上海市進一步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滬商規〔2024〕18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4年83人次2024年汽車以舊換新(燃油車)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4.94萬元、2024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84.66萬元,合計99.6萬元。
3.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滬商市場〔2025〕20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三批、第四批合計5251人次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356.15萬元、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7684.85萬元,合計9041萬元。
4.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滬商市場〔2025〕21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三批、第四批合計7868人次本市汽車置換更新(燃油車)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534.26萬元、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8694.14萬元,合計10228.4萬元。
5.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滬商市場〔2025〕21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四批5573人次本市汽車置換更新(新能源)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253.925萬元、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7105.575萬元,合計8359.5萬元。
6.按照《上海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滬商規〔2024〕16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四批共計6887輛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51.6525萬元、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292.6975萬元,合計344.35萬元。
7.按照《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3〕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燃料電池示范應用第三年度市級獎勵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9074.13萬元。
8.按照《上海市鼓勵國四柴油車淘汰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環規〔2024〕10號)和《上海市國四柴油車淘汰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滬環規〔2024〕1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二批3017輛國四柴油車淘汰補貼資金、164輛新能源車更新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13052.4037萬元。
9.按照《上海市鼓勵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滬環規〔2024〕8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5年第一批10輛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補貼資金,由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24.6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是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5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和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安排計劃(第八批)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