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興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修改《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意見的公告。
根據《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修訂版)》文件指出,補助范圍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間(以船檢證書上記載的發證日期為準)嘉興籍的新建內河新能源船舶(純鋰電池動力、純LNG動力、氫能源動力等3類新能源船舶),每年由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統計并編制新建計劃(以船舶所有人和造船廠簽訂的造船合同或協議為準),列入年度考核目標,分年度實施。
補助對象為當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申請資料,并通過審核的船舶所有權人。
在補助條件中,其中一項明確,其他當年因故未獲補助的,均由所在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列入下一年度計劃進行補助。2024年第(二)、(三)項未補助的船舶按照船檢證書記載的發證日期先后排序在2025年省補資金額度內依次申報并申請補助,但超過當年度申報計劃艘數的不予補助。
取得船檢證書并已獲得新建內河新能源船舶補助的船舶,船舶所有人不得改變新能源動力類型,且每艘新建船舶不可重復享受碳達峰省級補助資金,否則需退回全部補助。
氫能源動力船舶補助資金根據船舶氫能源燃料容量按比例進行補助。每艘船舶補助資金額度=(該船氫能源燃料容量/當年嘉興籍新建氫能源船舶燃料總容量)×當年該類船舶補助資金額度。
全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修改《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意見的公告
為推動我市水路領域碳達峰工作,根據《浙江省交通碳達峰省級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浙財建〔2023〕30號),2024年我局牽頭制定了《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為更好地適應實際需要,就文件部分內容進行修改,現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5年7月10日前向我局通過信函、郵件等形式書面反饋,書面反饋請注明姓名和聯系方式,以便進一步聯系溝通。
聯系人:周先生,聯系電話:0573-83388150,郵箱:zg9422@qq.com。
通信地址:嘉興市港航管理服務中心209室(嘉興市柵堰路342號)。
附件1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修改內容).pdf
附件2嘉興市新建內河新能船舶補助工作方案(修訂版).pdf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