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中遠海運散運與必和必拓簽署兩艘21萬噸級氨雙燃料船舶租賃合同。

中遠海運集團副總經理林戟出席儀式并見證簽約。必和必拓航運副總裁Emma Roberts,中遠海運散運董事、總經理陳新川分別代表雙方簽約。
此次合作,是中遠海運集團與必和必拓攜手面對行業挑戰,共同推動供應鏈效率提升與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澳大利亞-中國綠色航運走廊”建設的標志性實踐。
合同中涉及的兩艘氨雙燃料散貨船,計劃于2028年交付,主要用于從西澳大利亞到東北亞地區運輸鐵礦石;船舶單航次碳排放量可比傳統化石燃料船減少50%至95%。
項目的成功落地,將成為全球散貨航運領域向零碳邁進的重要里程碑,并將有助于中遠海運集團與必和必拓成為首批使用氨雙燃料船舶推動海運減排的企業,彰顯了雙方堅定支持全球氣候行動、努力實現“雙碳”目標的擔當與信心。

簽約儀式前,雙方進行了會談,共同回顧了友好合作歷程,聚焦綠色供應鏈發展等內容展開了探討交流,并對未來合作進行展望。雙方一致認為,此次氨能源船舶合作是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精誠合作的典范,將為全球干散貨船舶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有利于雙方在新能源船舶領域實現創新與引領。
未來,雙方將繼續緊密協作,積極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的商業化應用,攜手打造更具韌性、更具前瞻性的綠色低碳供應鏈,共同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